“我爸叫方作标,二零年的时候,他和几个同村的朋友一起,跟着印度人去了斐济,贩蔗糖。”
“他生意做的很好,后来就用我们家的姓开了商行,叫方利行。到我出生的时候,方利行已经是斐济最大的商行了。”
“我叫方荷,是方家最小的女孩儿,上面有六个哥哥姐姐。带我的保姆是撒妈,撒妈叫撒迪亚,是印度人。冬天的时候,她会带我去维提海边看日出。她每次都会穿一件红边的白裙子,把我抱在怀里,用衣襟裹着我的脚。她常说这里是最早的太阳,在这里的人,永远要比别处的人年轻。那会儿我还小,不知道年轻有什么好。只是每次回到家吃完中午饭,我便很快睡着了,睡得很沉。若是她没带我去,下午时我就会缠着她讲故事,我喜欢歪在床上,把脚放在她怀里柔软的地方,让她讲很多关于外面的,海那一边的故事。”
“她的儿子叫泰通,也和我一边大,黑黑瘦瘦的,一头蜷曲的头发。每当我爸快回来那几天,他总是会特意去为我摘椰子。他爬树爬的快极了,像猴子一样,长得也像猴子,胳膊上,腿上,到处都是毛。我知道,他是因为我爸要回来了,才去摘得,他想我说他的好话,可我才不傻呢,每次我都说:‘再勤快些就好了’。”
“我爸爸每次回来,都会摘扶桑花给我们,家里的孩子们,唯有我的是嘴大的,最红的,他会帮我把花别在耳朵后面,顺便把花蕊掐掉。而哥哥姐姐的却不摘,我问他,为什么要把我的花蕊摘掉。他说女孩不能带有花蕊的,不好看。后来我就不听他的了,每次拿了花就跑,我爸也追不上我,撒妈也不行。我总觉得,那花生的就是好看的,为什么偏偏要掐掉一块才美。”
“每次父亲走了,泰通便会欺负我,有一次他给我拿来一个碎槟榔,待我嚼了,他才说是在路边捡的。我就追着他打,边哭边打,要撒妈帮我打他。那次撒妈狠狠揍了他一顿,看久了,我都有些害怕,我说,只要他答应我,将来给我买一辆罗虎车,就不要打他了。”
“撒妈便一边抽他一边说:你给不给小姐买罗虎车?泰通哭的鼻涕泡都出来了,一边嚎一边说:我给小姐买罗虎车——撒妈看我,我又说,你买什么颜色的给我。他哭着说,我给小姐买黑色的。我便不说话了,背过脸去,撒妈就接着抽他,恶狠狠地说:你给小姐买什么颜色的!泰通也是聪明,偷眼看我,又说:我给小姐买红色的,买红色的!我这才饶了他。其实我才不要他给我买罗虎车,我们家已经有两辆汽车了,是整个维提最多的。我就是想知道,他猜不猜得到我想什么。”
“在梦中你的脸,那距离不曾有改变,灰白的是过往云烟——”兜里的手机一震,不等我反应,闹钟便响了,我赶忙掏出来按死。
八点了么,我扭头将窗帘微微拉开一条缝,果然,远处暗淡的红色与蓝色交接,一切都是懵懵的样子。这城市冬日的晚上和清晨,总是冷清的让人忘记那些如林的海景房本来作用,甚至怀疑这座城市已被遗弃,被遗忘了。
回头看了一眼躺在房间另一角的方老太太,好在,没有被这铃声吵醒。也对,一个睡觉时声响足以把他人吵醒的老人,怎么会轻易被他人吵醒。
我检查着刚刚写下的文字,回忆着昨天下午时她的语气和神态。在她自顾自的念叨里,她时而凝视着窗外的方向,即便那只是一道厚重的帘子,时而又突然有些激动,或是,淘气,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我自己都有些惊愕,它不像是对七十多岁老太太的形容,可我分明记得,有那么几个我听入迷了的瞬间。我看着她突然产生了错觉,似乎这并非是个七八十岁的老人,而是一个女孩,被困在了一具不属于她的皮囊之中。
“槟榔”,我有些诧异,那么远的国家竟也吃这个。这东西我倒也吃过,前两年南下采风的时候,一度把舌头嚼的全是溃疡。收到了这该死的心里暗示,我纠结了半天,还是发信息给苏胜男,拖她帮自己带一包进来。
可能那铃声还是催促了她醒来的进程,背后那让人不适的粗沉喘息声又传了过来。已开始习惯的我,盯着屏幕上刚刚写出的文字有些怀疑。这到底会不会是一个好故事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故事里,因一个人的出现,终究会引来些看客的。
她起初是没有讲这么多的,或者说,起初我是没有这么好奇的。在她吃完无花果后的半晌左右,可能是气氛实在太过尴尬,她又问出了一句:
“你是——
(本章未完,请翻页)
北京来的?”
“呃,对。”
出于对她认知能力的不信任,我只想平稳的她的一切问题。
“北京,”她似重复了一遍,而后又重复了一遍:“北京。我是从斐济来的。”
我转过头看着她,她的表情又舒缓了些,眼神中多了丝期待:“斐济,澳洲东边的一个岛。”
我想她应该是已经忘了上午的对话,只是轻轻“嗯”了一声。
“你在北京——去过吉祥园么?或者——哈尔飞?”
听得纳闷,我摇摇头。
“也是,”她叨念着,用手指仔细的捏起床上的药丸,丢进褐色的瓶子里,这是这里老人常进行的小游戏。“吉祥没有了,”她碎碎念到,“吉祥我出来的时候去看过,已经没了,那里是商场了。哈尔飞还在吧?”
“什么是哈尔飞?”我问道。
“戏院啊,你不看戏的吗?还是又改名字了?”她的手停在半空,瞄准了之后才将一枚白绿色的胶囊松开,瓶子里发出叮当的声音。“就在长安的对面,也难怪,这名字太绕嘴。有一次漱明在台上唱,下面有个小青年跟女友说,这哈尔飞就是英文的‘happy’。我当时就不乐意了,纠正他说,哈尔飞是‘heartfeel’,懂不懂啊。小青年当时便不乐意了,拽着女孩儿就走了。”
“呵,”我也发出一声轻笑,“您英文还挺好。”
嘴又跑到了脑子前面,说完才回想起人家是华侨。
她顿了一会儿,眼神分不清是在检索记忆,还是在搜寻床上的药粒。半晌才又说到:“我是,从斐济来的,斐济,澳洲东边的一个岛,所以我会说英文,我叫方荷,方荷。”说完她应该是自己也觉出不对劲,抬头看着我:“你知道的,对吧,小伙子。”
“嗯嗯,”我老实应道,“我还真是没听过,应该换了名字吧,我不看戏的。”
“哦,”她有些失落,喃喃的念叨着:“哦,是啊,年轻人,都爱看电影的。”说完又看向我:“小伙子,你多大了?”
“额——三十一了。”我说。
“三十一了,三十一了。”她仿佛要记住一般,又念了两遍,“对吧,我知道的,我看你衣服就知道。我前段时间总去市里买水果的,你们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这么穿,衣服肥肥大大的。我年轻的时候也是,时髦的很呢,那会儿我们班里男同学都穿列宁装,我就不穿,穿那种绸子的“布拉吉”洋裙,他们都馋的不行,说我迟早要冻死自己。”她语气中多了分愉快,“还有那女的学生说,”她突然捏起嗓子,“哎呀——她这个样子,就是要给别人看的。你说,酸不酸。那好看的东西,不就是给人看的?他们越这么说,我越是穿的好,大大方方的给人去看,哪怕是去看戏,也一定要坐到包厢里。”
“包厢?”我有些不解。
“对,”她的笑容里有些得意,“你不懂,越是要人看到,越要坐到包厢。坐池座,坐一楼,黑压压的,谁能看见谁。但要是坐包厢就不一样了,只要戏还没开,那些人总会张望着看过来,看看包厢里的人,越看不到,越想看,越看得仔细。”
“呵,”我眯着眼睛看着她,仔细揣测着她年轻时不可一世的样子。
“小伙子,那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野猪林。”
我心说冲这名字,只怕电影上映时我还没出生呢,可身为个搞文字工作的,碰上这种事又有些羞于承认,只好答道:
“呃——看过吧,时间太久了,忘了讲什么的。”
这个答案让她很开心,立马看过来,神色愈加飞扬:“那电影就是我花的钱。我花的钱,鸣秋演的,你知道么?”
我有些诧异,可想想她的家境,倒也说得通。这富家女应该是没少败,否则也不会这么老无所依。
我边应承着,边在手机里搜索“电影,野猪林”,还真有这么一部,1962年上映。我扭头看看她,62年,那会她多大呢,二十岁?
顺着浏览器一溜下滑,找到了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男人,下巴微尖的鹅蛋脸,梳着背头,眉毛长长的在额角散开,一对内双的凤眼忧郁而凝重。不得不承认,虽早生了将近一个世纪,可即便放在现在鱼龙混杂的演艺圈,也难掩锋芒。
旁边写着:主演:陈鸣秋。
等等,细咂么着这三个字,我突然有了些印象,耳旁她的叨叨念念变得越来越轻,我迅速的在手机里
(本章未完,请翻页)
搜索起来。
没错,前段时间看到的几篇关于评点“旧世神颜”的帖子里,黑白照片上的男人如出一辙。
“您说的是他么?”我将手机拿起,顺着缝隙努力放到她面前,“这个,陈鸣秋?”
她看了看,将手指冲着屏幕的方向指了指,我起身,将胳膊用力递过去。没用怎么辨认,她便说到:“是他啊,化成灰我也认得,我的男人。”
这四个字让我心头一震,我狐疑的将手机抽回来,又向下翻了翻,关于他的生平与家世,却没有太多信息。
多数的只写到:“1967年,武生名家陈鸣秋于沈阳病逝,享年35岁。”
耳边厢又传来她悠悠的声音:“那时我便说,一定要作电影的。他不信,我说,你别看这哈尔飞,这吉祥,楼上楼下三四百个座位。没有用的,你在这唱一日,是三四百人,唱两日,还是这三四百人,主顾自是那些主顾,戏也总逃不脱这些戏。现在有机会贯电影,你还唱你的戏,电影却长了腿,出去满中国的演。到时候全天下都知道你的名字,那才叫角,才叫轴儿,才是我眼里那个不可一世的陈鸣秋。”
“他说唱戏的身上有魂儿,与那帮演电影的不一样。我说,你的魂儿在哪,你是不是没见过?秋哥啊,你的魂儿在我身上呢,有我把着,它哪儿也去不了。真的,我在北京见过好多人,但我从见他第一面便知道,只能是他,若不是他,若不能把他抓在手里,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快乐了。”
她眼睛痴痴的望向天花板,嘴角微微上扬,沉浸于幸福之中。
“我知道的,他就是心疼,他是没钱了,强撑着架子。我当时就告诉他,将来的戏院,都要改电影的。再说,你不去,他们也会去的,到时谁知你个茶馆里的王子。有影儿,就会有人记得你,有人记得你,什么便都会好的。”
听到此处,我也不觉间微微笑了。这个晚上,一个念想不停的萦绕于我脑中,别着红花奔跑的少女,戏台后拭去妆容的男人,一栋苍老的戏院,一台不停转着的机器。
我活动了下肩颈,又检索了一遍她的碎碎念,接着写下去:
夏天的时候,泰通还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一辆红色的自行车,车架子闪亮亮的,弯曲的很好看的一辆坤车。
这是他兑现的承诺,可惜那时我还不会骑,我说:
“这不是罗虎车。”
他冲我笑笑,而后推着车把迅速迈开了步子,几步之后,他翻身一跃,便跨了上去,左右一抖一抖的骑了起来。他扭头看向我,卷曲的黑发一颤一颤,还微微带着绒毛的脸笑出了一个酒窝。
我说:“载我去海边吧。”
那时的海风总是闷热而带着满满的湿气,不多时我们两个人的衣服便被浸湿了,我搂着他的腰,那里滑腻腻的。去海岸的最后一段路还没有修好,我几次差点从车上被晃下来,后来我索性跳下了车,他赶紧捏了闸,回过头等我。
我说:“你也不许骑了,你推着。”
我们坐在礁石摊上,太阳还没有落下,泰通的脸被一道道汗水湿成了花瓜,不停的揪起黄色条纹衬衫的衣襟擦拭。
我坐在自己的白色胶鞋上,也闷得不行,于是将连衣裙的下摆往上提了提,将小腿露出来。
泰通看着我的腿,傻乎乎的笑了。
“笑什么。”我有点儿气氛,低头看看自己的腿,这才明白他在笑我腿上刚长出的绒毛。
“不许笑,”我吼道,“你跟个猴子一样,我笑你了吗,把脸转过去!”
他只好扭过脸,但我知道,他肯定还在笑。
我说,“你妈妈的腿上也有的。”
他才不笑了,只是轻蔑的哼了一声。
我说指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小岛说:“你没回过印度吧,你看,那就是印度。”
“不是的,”他摇摇头,“印度很远。”
我说:“你不知道,印度就在那个方向,二哥和我说的,他说只要往那边一直走,就是印度了。”
我说:“等明年,我爸就要带着我们去印度了,你知不知道印度是什么样子的?”
他伸手横横竖竖的比划起来。他说那里有一眼望不到边的陆地,上面有很多样的房子,房子里住着各式各样的人。
我说:“这些我早就听我爸讲过,也没什么新鲜的。你想不想回印度去看看?”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