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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蜀中镇

    所谓胡天八月即飞雪,西域的大漠里很少落雪,但毫无疑问,大漠外的地方已经雪花片片大如席。

    一人一马行在这悠长的戈壁古道,沿途又有新的商人们来往于这条丝绸之路,北如是的刀挂在马鞍上,胸前的血染红了一片白布,独自向一条未知的长路行去。

    他目睹了那场决斗,没有人们预想的那样多么惊天地泣鬼神,反倒是平常的让人有些失望。

    寒风刺骨的刮在每一个人脸上,矗立在傍晚夕阳中的风公子和胡不归,就如分化了的两具木乃伊,狂沙太急,他比所有人站的都近,仿佛这决斗是三个人的事一样。

    不是他非要站这么近,而是他怕远了,以自己的能力,或者说以对方两人的速度,他救不了风沙中一心寻死的胡不归,辜负了美人的嘱托。

    夕阳余晖落尽时,天地间还未消散的光照出了三把利器的折光。

    他的刀挡开了风公子的剑,却不可能挡得开胡不归的剑。

    时间在三人中静止了。

    风公子和胡不归都不明白他,北如是这横叉一杠子是怎回事。

    但只有北如是,看了眼遥远处衣袂飘飘的水自怜,轻语了句也只有自己听得懂的话,“你错了,他不是一个寻死的人。”

    当然胡不归也没有想着杀了风公子,不然刺进自己胸口的剑,不会偏离心脏,像他那样的剑客,不可能找不准心脏,也幸得他没有杀意,自己还活着。

    他看了眼胡不归。

    眼神中是各种不解,同样的还有嫉妒和羡慕,黑暗吞没了大漠的悲壮,他步向了远处一匹孤零零的马。

    马上有食物和水,他从包里取出一条白布,扎紧了伤口,翻身上马,向着大漠另一头离开了。

    身后留下了两人的茫然和不解。

    过了许久,胡不归的声音道:“还比吗?”

    “没有必要了,胜负我已知晓。”风公子言罢转身离开了。

    但只有胡不归知道自己刺出的那一剑,中途是要收剑的,可不想冲出一个北如是,自己的剑还没有收起就刺中了对方。

    他是想寻死,这样的世间活着不过是一种笑料和懦夫一般的苟且偷生,人间没有一个值得牵挂和眷念的人也就罢了,最终还落得一个有国不能回,虽说也得反抗,但新生的帝国被万千活下来的懦夫们滋养着越发庞大了。

    可这天下唯一能配得上杀自己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风公子,但死归死,剑客的尊严不能掉,他还是想要让风公子知道自己的剑远比他快,即使是他杀了自己。

    布袋和尚和水自怜只能远远的看到三个人,一个人骑马离开了,一个人回来了,另一个人落在了原地。

    等看到回来的人是风公子后,水自怜的眼泪滚落了风尘。

    风公子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看了眼这女人,继续向前走去,布袋和尚也跟着离开了。

    站了许久后的水自怜,飞奔向那依旧站在风沙里的黑影,因为黑夜慢慢来临,那夕阳留下的余光终究要消失了,到时候她怕连那黑影也望不见了。

    即使他说过没有必要管自己的尸骨,但是她还是想找个地方埋了他。

    黄沙呛得她喉咙干痛,以至于她走近时看到那身子动了动的胡不归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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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不归也看见了她,他似乎豁然明白了这一切,但他不会去问这个女人。

    只是走过去牵起了她的手,向着彻底的黑夜前去。

    风呼啸在耳边,他感觉到她冰冷的手,但是他却无法给予她一丝温暖。

    客栈里还有些食物和水,但也撑不了多久。

    胡不归从后堂找了把斧子,将桌椅劈了,用木柴在水自怜的屋子里生了一盆火,屋子很快便暖和了起来。

    看着裹在被子里的女人,胡不归笑了笑。

    水自怜也低头笑了笑,天很冷,但两人感觉心里都很温暖。

    彼此无言的望着那盆火许久,胡不归道:“江南的冬天,冷吗?”

    她点了点头,“冷,不过还好有小熏炉。”

    “你睡吧,等会房间就暖和了,明天了我们离开这里,去西套地区。”

    “西套?”

    “对。”

    “可是西套地区会不会离清人太近了。”

    “西域之地太冷了,终究不适合生活,西套虽然离满清近但实际控制权还是在蒙古手中,小心谨慎些还是可以的,有机会我们便到江南南明去。”

    冬雪悄无声息的落在了数天之后的路途上,年已经过去了许久,四个人行在崎岖的山路上,西风凛冽的吹着,水自怜坐下的马鬃上结了厚厚的冰渣。

    胡不归牵着马,艰难的向前走,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个是风公子,另一个是布袋和尚。

    直到下坡时,几人终于找到了一处石洞洞穴。

    洞穴还算很大,连那匹已经瘦弱不堪的马都能进的去。

    光秃秃的山岭上只有裸露的岩石和积雪,但布袋和尚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根枯树,升起了一堆篝火,在山洞里噼啪作响,温暖着几人。

    “你想穿过甘凉州前往扁都口?”风公子咬着自己包里的肉干道。

    胡不归看了眼水自怜,“对,我原本没有这想法,但是你和布袋和尚的同行让我有了这想法,时值清朝无暇顾及西北,我们可以穿过鞑靼人的地域,从西番进入大明。”

    “好,这条路线我同意。”布袋和尚道。

    “但是一路上肯定有守军和歹人。”

    “那就一路杀到明朝去。”

    风公子和布袋和尚相视大笑起来。

    时年的春夏之季,四人还算顺利的从西番进入了四川,但此时的四川被张献忠的大西军控制着,横征暴敛,草菅人命,再加上水自怜长途奔波,生了重病,所以只有布袋和尚和风公子两人继续南下了,而胡不归留在了四川。

    蜀地山美水也美,但如今却也落得个山河破碎。

    一个青石古镇,朦胧在清晨的炊烟与烟雨中,竹屋木房外加青石板路,佝偻身板的老人、蓑衣、斗笠,还背着一个竹箩筐,彳亍在青石板路上的烟雨中,烟雨中朦胧着远山和近水。

    胡不归起的很早,从河岸边的孤舟上登陆,手中的鱼篓里装着两三条鱼,烟雨蒙湿了他的斗笠和青衣。

    来往行色匆匆的人多是老翁老妪,也多半不说话,整张脸都盖在斗笠下,看不清喜怒哀乐。

    小镇的名字就叫古镇,因为这里很多人姓古,倒是极少见。

    他卖了马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座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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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此刻的他并未向小院走去,而是向古镇大营走去,这里驻扎着一队守军,军头子传言是三个怪人,一个叫一蓑,好酒肉,一个叫烟雨好金钱,另一个叫任平生,他只好美人。

    胡不归自是去找这个一蓑的伙夫,因为自己的鱼可以从他那儿换来几个铜钱。

    他的狗跟在身后,剑别在腰间,想来他从来都只是剑不离身,不为别的,只因他从来不曾相信身边的人,相对来说,剑是绝对忠诚的。

    “你会使剑?”每次胡不归来都是营房伙夫买他的鱼,今天却碰到了来后厨的一蓑。

    胡不归提着鱼篓驻足,看着眼前这个膀大腰圆的黑脸汉子,一身盔甲,满脸胡渣,“会一点。”

    “你叫什么?怎么不来充军,你不知道青壮年都得充军吗?国家危难之际,何况你这种会功夫的人,更应该身先士卒。”

    “我从关外逃到这蜀中的,不知道这些事。”

    “那你现在知道了,明天早上来辕门外报到。”

    “我有人要照顾,恐怕不能来,如果她身体好了,我自会来参军。”

    “嘿,我说你小子是不是活够了?爷爷让你明天来你就给爷爷我明天准时来。”

    胡不归不再做停留,他移动步子就要离开伙房,一蓑欲要拔出腰间佩剑,一个声音道:“一将军息怒息怒。”

    这时伙房外一人走了进来,白衣银甲,一派儒将风度,将胡不归拉出了伙房外,低声道:“兄台有无银钱,可作替身钱,只要二十两银子,你就可以不用参军。”

    “一两都没。”

    “嘿,我说小兄弟,我可是对你好,一蓑将军那剑可不是闹着玩的。”

    胡不归看着大帐外两三个女子陪玩的另一个将军,“丈夫应当守国土,自是无错,但是尔等这样的鼠辈也配成为将军,岂有不亡国的道理。”

    账门外已经按耐不住的士兵们,得到了暗示后,一簇簇的围了上来。

    “仓啷”一声,长剑出鞘,正要后退的烟雨将军,项上那颗人头,便如蹴鞠一般滚落,胡不归一脚踢出,那头颅不偏不倚的落在了任平生和一帮美女玩闹的酒桌上,吓得女子尖叫四散溃逃。

    一蓑眼中惊魂未定之时,一道残影闪过,随之脖间一阵刺痛。

    欲要起身拿枪的任平生被凌空飞来的另一颗头颅吓懵了,士兵们根本找不到胡不归那极快的身影,此刻看着慢慢走向任平生的胡不归,都没有初时的勇气了,慢慢散开了。

    从惊魂中幡然醒来的任平生大叫道:“快抓住他,抓住他……”

    但士兵也是人,有血有肉的人,也有恐惧和忌惮,此刻已经纷纷退让了。

    看着胡不归那一步步走来的步子,任平生就如看到了索命的无常鬼一样,忽然他就那样双膝一软跪了下来,“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胡不归停下了步子,长剑入鞘,要是隔以前,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自己起了杀意的人,但如今,他的心已不再冰冷。

    细雨已散,唯有青纱般的雾气萦绕着,空气中带着淡淡地血腥味,他舔了舔嘴唇,向着辕门外走去,一条活蹦乱跳的小山犬紧随着。

    身后留下惊愕的士兵和依旧跪地颤抖的将军,欲要起身,但在双腿哆嗦下,起了一半的身又跪了下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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