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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任逸透过他,在看另一个人

    结婚三年,这是他们间最直截了当的沟通。

    林屿英斩钉截铁:“今晚不行。明天是我妈忌日。”

    “就去你那睡一觉。我爸回来了。”

    你房产那么多,掷骰子临幸一栋都行,干嘛来挤我的破窝?

    林屿英没同意。

    并肩走出电视台,入目是苍茫夜色,漫天鹅毛大雪纷扬落下,静谧的城市银装素裹。

    “呼——呼——”

    刺骨的寒风呼啸而过,林屿英套好旧羽绒服和雪地靴,还是被冻得直哆嗦。有些瘪的帽子将他的脸围住,只露出小半张脸,衬得眼珠又圆又黑。

    街对面只有一家便利店还在营业,蓝白相间的闪字招牌上积了厚厚一层雪。蒙冰的玻璃后透出暖光,小小的屋子宛若冬夜里一盏晶莹剔透的冰灯。

    “拜,我去买吃的。”林屿英也不看任逸反应,一路小跑过了马路。

    连锁便利店的东西普遍比居民区小卖部贵,他左挑右选,才拿了袋打折的风味红肠,又盯着柜台后的饮料价目表看了好久。

    “再拿一杯热牛奶,谢谢。”

    换做平时,他绝对不会脑子秀逗买这种用超市盒装奶加热的纸杯奶,可热乎的暖意透过棉织手套传来,还是热化了他的心。

    “您要带点关东煮吗?厚切萝卜很暖胃的。”店员小姐人美声甜。

    林屿英疯狂摇头,在这买一杯的钱,够他去批发市场拿一大包了。

    出了便利店,寒风裹着雪粒冰渣,狠狠糊了他一脸。

    “阿嚏——!”

    他将旧羽绒服有些松的领子拉紧了些。

    混凝土大厦与路灯屹立在雪中,橙黄的光晕边缘五彩斑斓,照亮归家的路。

    还没走几步,闪烁着高贵黑漆光的迈巴赫便稳稳当当地停在他身前。司机下车,开门,暖流扑面而来。

    “你打车回去?”车上,任逸看向瑟瑟发抖的某人。

    “电瓶车。”林屿英实在不好意思说实话,他现在只骑共享单车。

    “上来吧。”任先生于心不忍。

    林屿英怔了两秒才说:“你是不是有求于我?”

    任逸主动找他,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你到底上不上来?”

    “上上上,”林屿英已经冷得快放弃思考了,刚挪出半步又停下了,“你不嫌我身上的泡面味吗?”

    “……上车。”任先生头疼。

    坐上车,窗外的雪景飞速后退。林屿英自觉坐在离任逸最远的地方,思绪飘向窗外。

    车上热气充足,他把羽绒服敞开一条口子,热得面颊微湿,也不愿脱下外衣。

    那会教训老板,他的演出服也沾上了好几块汤渍,而任逸的重度洁癖,三年前他第一次见到他,便深有体会。

    那天,他实在拗不过任妈妈的盛情邀请,专门请假半天,换上压箱底的高定西装,忍痛打车赴约。

    高级酒店的枯山水包厢,任先生一尘不染,只对他说了五个字。

    “你鞋上有灰。”

    结婚对象看不上他,他也本就不想结这个婚,自是抬腿就走,从此不相往来。

    不想过了几天,任先生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盯着他看了好久,直接提出结婚。

    他拒绝,任先生硬说这是父母之命,他们一定要把婚结了,以告慰他妈妈在天之灵。

    那头,任女士也催得厉害。

    没办婚礼,也没同住,甚至没有公开婚讯,他们用结婚证把任女士糊弄过去,就算步入婚姻的坟墓了。

    直至某次家庭聚会,他们在酒后有了夫夫之实,这才定期往来。

    但掀开被窝,相互间依旧翻脸不认人。

    “说起来,你今天来找我,到底想干嘛?”

    车上氛围愈发沉闷,林屿英先憋不住了:“真来看我?我不信。”

    任逸瞥他一眼。林屿英的侧脸精致秀气,镀上一层柔和的冷光。

    “我只是想提醒你,约定的日期快到了。”

    刚结婚那会,任先生坚持让他放弃没有盼头的演艺事业。他不同意,二人便定下三年之约,若期满之日他仍一事无成,他就麻溜滚回家当花瓶……啊不,贤内助。

    这次的歌王战,就是他抓住的机会。

    “今晚你也看到了。”林屿英骄傲地撑起下巴,两点黑瞳映出纷飞的暴雪。

    “光凭几场演出,你就想一飞冲天?”任逸不以为然,“异想天开。”

    林屿英早就料到他的反应:“没关系,我会让你心服口服。”

    他给同事发了条消息。

    “李哥,我决定走了。你要和我一起吗?”

    李博景是柏云间的音乐副总监,从业多年,经验老道,因与公司音乐理念相左,想跳槽很久了。而且,他没有卖身契,可以直接走程序辞职。

    “屿英,你要去哪?”李博景回得很快。

    林屿英的回答很干脆:“李哥,我想自己干。”

    单干的风险,他们都心知肚明,都是老同事了,他不想打感情牌忽悠人。

    那边果然顿住了。

    林屿英闭目养神,手机又震了下。

    “行,反正跟姓柏的也混不出名堂,屿英,李哥跟你闯闯看。”

    林屿英嘴角一扬:“好啊。李哥你过阵子再来?我怕你现在走,丁瀚波要发疯。”

    “正有此意,不过你要是缺资金,千万别和李哥客气。”

    小林哥的经济难题,全公司有目共睹。

    林屿英鼻子发酸:“谢谢。”

    手机息屏,车正好停了。林屿英抬眼,熟悉的老居民区到了。

    倒退三十年,这还不是城中村,只是随着主城区的发展,它渐渐被时代抛弃,成为高楼大厦间的一个坑,见证一代人的老去。

    林屿英刚入职丁氏时,住在公司宿舍,雪地罚站事件后,他就搬回来了。

    下了车,见任逸跟在后面,林屿英登时如炸毛的猫:“你干嘛?”

    “我要在你这睡一宿。” m..coma

    “我说了,明天是我妈忌日。”林屿英再次强调。

    “真的只是睡一觉。”

    林屿英抬手,手背在任逸额上贴几秒。“怪了,没烧啊。”

    任逸:“……上楼。”

    他再三坚持,林屿英难得没辙。

    “事先说明,我这暖气不足。”

    任逸面无表情,抬抬线条优雅的下巴,示意他赶紧挪步。

    先前说了,夫夫俩各过各的。若非节假,任逸从不带林屿英回家,约他一般是在酒店,偶尔去他那。有时任逸求欢,林屿英也会直接拒绝。

    毕竟,没有感情的婚姻等同于事实丧偶,让他与一个阴间人频繁往来,实在有够难为人。

    深夜,小区里无人铲雪,对着足有膝盖高的雪一脚踏下去,小腿都僵了。

    建于上世纪的土黄矮楼没装灯,楼道里黑布隆冬的,手电筒一晃,照亮沾满油污的老墙。

    一楼楼梯旁的空间,塞满大爷大妈们的自行车。林屿英刚入住时,还在这停过小半年卖炸串的电动三轮。后来,他用这辆车换了两千块钱。

    “小心脚下。”对任逸这人,林屿英讨厌归讨厌,还是好声提醒。

    老楼层高不高,楼梯却陡峭,台阶又窄又高,边缘有大小不一的缺口,任逸每次踩上去,都像在踩一排钝了的刀。

    上了四楼,左手边那家防盗门半新不旧的,就是林屿英的窝。

    门吱呀一声开了,暖气熏得林屿英脸一红。他开了灯,脱下鞋直奔厨房。

    “你自便,饿死我了。”

    这是他妈妈工作后买的第一套房,一室一厅,只有三十几平,在那个年代用来独居绰绰有余,家具也少得可怜。客厅桌上有一台灰色的旧版Macbookpro,这是屋里唯一的值钱货。

    斑驳的墙上挂着一幅黑白照片。

    相片中的女人极美,清丽的皮,端庄的骨,笑容似南国的春风,拂过新抽芽的柳梢。

    她的旗袍立领用上好的料子制成,绣着上世纪末的流行纹饰,就算跑遍当时的北京城,也不一定能定制到这样的高级货。

    任逸站在厨房门口,看林屿英煮泡面。

    林屿英生得很不食烟火,可他站在热滚滚的灶台前哼唱小曲,声调慵懒,很有生活气息。

    二手油烟机轰轰作响,鲜香的底料下锅,狭小的厨房里满是白胡椒微微发麻的香味。

    青红火焰在铁锅底跃动,林屿英用长筷搅面,抄起鸡蛋在锅边“咔嚓”一敲,下了整颗蛋。

    金黄的蛋黄噗嗤噗嗤地滚泡,他看准时机,出锅装碗,在蛋四周铺上一圈切好的红肠片,最后盖上一片芝士,浇一把水灵的香菜葱花。

    端碗上桌,林屿英随手关上客厅大灯,只留桌上一盏小台灯,省电。

    他边吹面边说:“你愣着干嘛?不会开水?哦,这么冷的天,你不想洗就算了。”

    任逸没吭声。

    “你再不躲远点真一身泡面味了哦?”

    任逸这才变了脸色,搬椅子往后挪了一米。

    林屿英没再管他,自顾自唆面。从中午十一点到夜里一点半,他中间唯一吃过的主食,就是休息室里那口被泡烂的面。

    他执筷的手时不时挡住台灯。任逸的脸孔在忽明忽暗的光中愈发模糊,视线却牢牢钉在他在身上。

    深邃的,安静的,谈不上迷恋,只有淡淡的遗憾。

    又来了,又是这样的眼神。

    无论经历多少遍,林屿英都难以容忍。

    于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失控,几乎都给了任逸。

    “哐当!!!”

    林屿英狠狠撂下碗。

    “姓任的,你既然不饿也不想洗澡,就麻溜滚床上去。”

    “你再这么看我,就给我滚。”

    “你打不过我。”任先生冷静分析。

    两个人都不兴动粗,只在醉酒那晚有过短暂的切磋,但几分钟的功夫,足够分出高下了。

    “……操。”林屿英换了个位置,只给任逸留下一道清瘦的背影。

    他不待见任逸的理由有很多。不说他们完全无法沟通,也不说任逸会激起他的柏云间ptsd,最大的缘由,当数方才那样的眼神。

    任先生的目光很深,却总是透过他去看另一个人。

    任逸对自己的过去缄口不言,他也是婚后才从多数任家人的冷嘲热讽中得知,任逸心里是有人的。

    同意结婚,是因为他像他的白月光;

    任女士去世后,任逸只口不提离婚,也同理。

    而不公开婚讯,是在给白月光留位置;

    每次他提离婚,任先生又以告慰亡母的理由搪塞。

    这样的婚姻真没意思。

    林屿英闷闷不乐地想,他就不该放任逸进门。

    嘴里的面也不香了!

    昏暗的房间里只余林屿英进食的声音。略显粗躁的咀嚼、一饮而尽的饮汤方式,撒气般的填肚子。

    在他视线之外,任逸仍在看他。

    任先生喜欢霜清雪冷、斯斯文文的美人,林屿英只有在台上,才能短暂地与他记忆中那道朦胧清丽的影子重合。

    可下了台,林屿英就迅速恢复原形了。

    粗粝的生活,把这张皮子下的生命打磨得满是市井烟火之气。他很不习惯。

    真可惜。

    熄灯的点,任逸换好自带睡衣,掀开被子。林屿英所言非虚,他家暖气的确不太行,他的床也窄,两个大男人四肢相贴,陌生的体温激得林屿英浑身一颤。

    他卷起被子就往床边滚,又被任逸一把拽了回来。

    “你离我远点!”他呲牙。

    “冷。”任先生言简意赅。

    外面突然噼里啪啦一阵响,鸡蛋大的冰雹把防盗窗砸得砰砰响。窗缝间劈进一丝寒意,让本就凑合的室温雪上加霜。

    “……”

    “你手脚又冰冷,不想发烧就过来。”

    他俩别无选择地前胸贴后背,大半张脸蒙被子里。短暂的冷意后,很快就暖了起来。

    意识朦胧,被窝里传来窸窣声响。

    任逸的手臂环上他的腰。

    “我靠!”林屿英猛然睁开眼,挣了挣。任逸的臂膀结实有力,纹丝不动。

    他正准备靠蛮力挣开他,谁知任逸忽然一收劲儿,将他牢牢箍在怀中。

    “任逸,任逸?”他喊了两嗓子,身后唯有很浅的呼吸声。

    “……”

    当晚,林屿英总算体会了一把勒人者衡被勒之的痛苦。

    六点整,林屿英准时起床。

    床的另一边已经空了。任逸走前用被子将他裹了个严实,掖好被角,他全程无知无觉。

    任逸以往在他这过夜,也是睡醒便走,但走这么早,还是头回。

    林屿英转念又想,算了,任逸去哪,和他有什么关系?

    洗漱更衣,粗茶淡饭,打理好家中一切,林屿英背上包,跨过皑皑积雪,走向昏黑中的老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