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袁士辰的都市穿越 > (1)

(1)

    《袁士辰的都市穿越》(1)

    很多人都喜欢讲故事,袁士辰也讲故事,但,袁士辰从来就是故事里面的人。

    袁士辰端起水杯,在手中转了一下。水杯很紧致,有点磨砂的暗纹,杯体上,一道清晰一道朦胧,有点神秘的感觉。

    这个杯子,是他几年前在维也纳买的,施华洛世奇的。买了这个杯子后,他查了很多资料,研究了好几天的玻璃问题。甚至研究了,为什么玻璃不含铅,玻璃就会变得如水晶一样晶莹剔透。

    其实,他现在手中的杯子不是他原来那个,在维也纳买的那个,早就摔了,后来,有了淘宝后,在淘宝上买的。不过,任何人问他,他都说:“在维也纳就买了这个小玩意儿”,真是一切都在不言中。

    杯子一直有热气袅袅,他喝了一口,有点烫,吹了吹热气,喝了两口,紧接着,连续喝了三口。袁士辰心里马上出现123“一路发”的字样。

    这是他的习惯,任何事情,他都在按一个理数进行,吃六个汤圆,绝不吃四个,多一个都舀出去。就是上楼梯,本来走六步,他一定不会多走一步,如果梯步是14步,他会把最后两步并成一步,凑为他认为是吉利数的13步。

    关于“13”这个数,他心里明白,“13”几乎是犹大的别称,但袁士辰喜欢“13”的谐音“要发”。“要发”不是所有的人灵魂深处的东西吗?“财运要发”“官运要发”,甚至“桃花运也要发发”。

    当娃儿的时候,有一次跟他老汉下乡悄悄去买肉,在镇上看到棺材铺,这是他第一次亲眼看到棺材,他好奇地问他老汉:“看,棺材”。话音未落,从来不打他的老汉,随手给他一耳刮子,“不能说这些”。“咋啦,棺材棺材,不是升官发财嘛”他狡辩地回答。他老汉又看了袁士辰一眼,露出疑惑的眼光。

    袁士辰是一个心细的人。心细的人都难免费心。所以,他也一直在减少期待,少一些敏感。男人用的所谓神药,就是用麻木而达到快乐嘛。

    袁士辰相信,一切的东西,都由一根神

    (本章未完,请翻页)

    秘的线牵着,或者,没有偶然的发生,一切都有理由,缘份不是争来的,他相信缘份是天注定。

    前几天,他的一个朋友死了。这个朋友,不抽烟,不喝酒,甚至几乎不在外面吃饭,而且不仅仅卖安利产品,而且自己也吃,是安逸的坚定鼓吹者。39岁,竟然得个肺癌,死了。这让袁士辰叹息了好几天。

    他口中经常挂着一句话,“你看孙悟空那么厉害,非要阎王改寿命,改得了吗,改了也没用嘛”。

    几年前,一个大领导给了他几饼普洱茶,袁士辰是见过大世面的,一般的事儿,还动不了他的神经。可,这几饼普洱茶,确实让他暗暗地高兴了一阵子,一直舍不得喝。

    今天晚上,破例开了一饼,倒不是他想喝,只是在他这个深色调子的房间里,封花雪意外地穿了一件红色风衣走了进来,而且他的这个水晶杯里,也有一个红点随水荡漾,这让袁士辰感觉到,今天是个好日子。

    封花雪,还不能算是他的朋友,就是工作关系吧,准确地说,封花雪需要他的一些关系。她的公司几个人,还不用打卡上班,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不过都是一个顶一个的能人。封花雪完全不像一个老板,可就她的这个几个人小公司,攻城掠地,每年都出乎意料地会拿到几个有油水的项目。赚不了大钱,反正吃喝拉撒,天南海北,基本够了,她开发的美霞大厦的13楼,就是她的办公室兼“闺房”。

    她约了袁士辰好多天,都不凑巧,今晚恰好,时间、心情,甚至天气,都对。

    本来,预计要谈几个小时。但看见袁士辰对她的到来,并没有显示出一个男人看见一个如期而至的美女的那种状态。

    她知道,今天不会有结果。

    酒过三巡交心,茶喝三杯走人。

    她站起来,对袁士辰说:“大哥,要不改天到我那里去,好吗”。

    说完,不等袁士辰回应,拎起包就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发现袁士辰看着她,她于是笑了笑。

    室内很安静,茶台上

    (本章未完,请翻页)

    烧水壶的水刚才还在突突的翻滚,现在也只是冒着缕缕热气。窗外,黑色的天空有几颗星,被高楼挤压成线的公路,变成一条条光带,城市的喧嚣,在夜里更为嚣张。

    袁士辰,一直站在窗前抽烟,他看着封花雪坐过的那把原木色椅子,眼前,仿佛看见她还在,她的红色的围巾都还在椅子上,其实,她已经走了。

    她关门的时候,回头对袁士辰说:“早点睡嘛,普洱茶是有安眠作用的”。袁士辰心里说:“关你屁事,我还需要普洱茶来安神吗?”

    袁士辰还是轻轻点点头,没有说话,直到门被关上。

    门关上后,房间里面立即寂静。袁士辰的脑海里,立即出现一个画面:门槛和门之间的约十公分黑色缝隙里,封花雪涂了指甲油的白的手还在。

    窗外,楼下街道,一道道轰隆的摩托车声浪撞到落地窗的玻璃上,玻璃似乎有些微颤。

    “妈的,总有一天会死在公路上”。

    袁士辰,以前,也开过偏三轮,就是带斗的摩托车。很牛逼的,也很威风。他开摩托车的时候,厅局级的干部还不一定能天天坐叽喳作响的伏尔加牌车。

    第一批出来找钱的人,赚点钱后,大多都买了摩托车,就是70呀80呀。

    二十多年后,他发现,第一批骑摩托车的哥们,一大半都命丧轮下,仅存的,不多的人,依然还在骑摩托车,只有几个,凤毛麟角的,开上了走私的皇冠或者公爵王。

    袁士辰有一个朋友的朋友,在10年前,竟然在宝马公司定制了两台天蓝色的宝马760,一辆送给了袁士辰的朋友,另一辆,袁士辰的这个朋友的朋友,她自己开。这件事情,在山城,像朝天门,长江和嘉陵江交汇冲撞的江水,翻腾议论了好多年。

    夜,很深了,他看了看手上的玫瑰金的江诗丹顿手表,凌晨两点了。

    指针很四平八稳地跳着,秒复一秒,时复一时。可,袁士辰却感觉,时针和秒针的组合就是一把剪刀,剪着岁月,却剪不断头绪。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