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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两年之后

    《自在逍遥功》,听起来很牛的样子。是一本内练的武功,讲究含蓄,平时都将精气神含蓄气沉丹田,要动作时才将丹田中的内力爆发,运气释放。

    王晓羡练着都迷糊了,这功法怎么这么像是太极拳呢?凡俗中武夫有九个小境界,每一境界都相当于多一个普通人的力量,约么是五十公斤的力量。

    凡俗之日如果练至九境圆满,就可以冲击武者,武者之上还有大成宗师、丹田结金丹、碎丹成婴、元婴化神、形神合体、地仙,至于天仙属于是盘古大神之后就没出现过了。

    神魂强弱决定了法术的威力,身强体壮决定了修炼体术的强度。至此,终于把这个世界的体系了解了一半,和传统的仙侠小说主角不同的是,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也没有老头。至于主角光环,好像还要接着往下看。王晓羡心想:“太难了吧,保命的手段都没有,以后要小心自己的小命了。这世界充满着恶意,每一个生灵都在这末日般的世界中苟且度日”

    北原的大地上只有花草和牛羊冰川和红柳,胡杨和仙人掌。盘古大神的身躯阻绝了中州的灵气,也让妖魔不敢踏上他的身躯,那神圣的天山啊,在盘古大神死后的千万年里,依然为北原的游牧民族和中州耸立了天然的屏障。

    王晓羡早晨醒来就练着刀法,刀需要狠辣的果断,一寸长一寸强,马刀也就三尺长,比起枪箭要更加靠近敌人,也意味着给对手更多的攻击面积。刀法最重劈砍,刀法大成的武夫甚至能将一匹战马劈开两半。

    王晓羡用的木刀是用胡杨木制成,拿起这把刀的时候,他想起了上辈子课本上的那句话“胡杨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后千年不腐”赞美胡杨,三岁的王晓羡忽然觉得自己也像是胡杨一样,需要在这艰苦绝卓的环境中成长。这么危险的环境,还是要长大了才能外出。

    刘士杰负责教习王晓羡刀法,对王晓羡丝毫不放水,实打实地让这孩子顶着北风在春天暖阳下练习刀法,胡杨木刀一刀刀劈砍在去除了内脏的土拨鼠身上。土拨鼠皮厚,木刀砍到了骨头血肉也不会飞出,慢慢揉面团一样打烂。

    其实目标物可以不是土拨鼠,可以是兔子和羔羊,只是土拨鼠的味道比较鲜嫩肥美吧,在偌大的草原上只有人类这种恶魔才能轻松地捕猎他们,刚出来洞口晒太阳,向远处眺望着有没有敌人,结果背后中了刘士杰一箭,那红柳制作的简易弓箭穿过他的胸膛时,它还在想着哪个洞里才有母鼠。

    此刻王晓羡修炼着的《迎风一刀斩》,最核心的内容是风,风越大越好。在马背上的儿郎都会被疾风刮着眼睑,若是在战场上眨眼,瞬息之可能就丢了性命,这是每一个北原人必修课。在狂风中定住精神,就算有箭矢即将射进眼睛,也要克服自身本能的恐惧和闭眼反应,在箭矢射进眼睛前躲开或者劈开箭矢。

    刘士杰看王晓羡看了两个时辰,小世子的脸上满是汗水,汗水又在寒冷的北风中快凝成了冰霜:“世子可以停手了,打成这样子可以捏成肉丸子了,再打就没肉了”

    王晓羡本来是终于可以停下很开心,没想到成了工具人:“我这么辛苦地练刀,你和我说好不好吃,我眼睛都没眨一下一直劈砍,你跟我说好吃?这是吃的问题吗?”

    刘士杰没想到小世子还埋怨起他了:“好世子,你先歇息一会,等会就有好吃的了”,也没看吹鼻瞪眼的王晓羡,独自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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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土拨鼠就走进了帐篷,腰间的匕首出鞘,将土拨鼠翻转一道,再从脊梁骨剔两刀,将皮压着一拉,骨肉皮即可全部分离,匕首抹布直接入鞘。紧接着一团肉糊中一小撮一小撮从左手虎口挤出来,变成了一粒粒肉丸。肉丸倒入驴肉汤里,片刻便熟了。

    丸子又酥又嫩,咬爆丸子时汁水在唇齿间溅开,那味道真是好极了。王晓羡感觉这鲜美又脆爽的滋味:“刘师傅再来一碗!”又感觉不够过瘾,把半碗驴肉汤喝了下肚,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嗝~嗝~!

    要是每天都锤一顿这样的土拨鼠肉丸,倒也是挺不错的啊。这小日子真是别有乐趣,北原上的大人小孩子的力量都被用到了刀刃上,虽然不知道吃的算不算,诱骗童工打肉丸也是过分了。

    挥刀千万次,不过是为了以后在战场杀敌时能自保小命。练习《迎风一刀斩》已经两年了,期间土拨鼠、小白兔遭受鞭尸酷刑又入了那王晓羡腹中,变成了了身体成长的养分。王晓羡这两年来长高了不少,已经有一米高了。

    去年冬天雪豹部首领王雪豹带领将士和雄鹰部展开了激烈的战争,在当年王晓羡重生的公羊部落决战,双方各阵亡了6000人,从12000人发展到15000人的雪豹部,又跌落到了9000人。或许是因为当年白鹿和世子是一起走失,世子回来了,白鹿一去不还,雪豹部的气运也没那么好了。

    雄鹰部就没那么好了,10000人的部落少了6000勇士,剩下的4000人,没多少战斗力了。为了停止战争,雄鹰部首领鹰智翔率众投降,以一千羔羊供奉雪豹部,表示臣服。且鹰智翔将自己的掌上明珠,7岁的鹰崇敏贡献给了雪豹部。

    对雪豹部和雄鹰部来说这是一场大战,死伤惨重,许多勇猛的将士都阵亡了,还有许多失去游猎能力的人也只能默默等死,草原上从不养没有用处的人。对整个北原来说,这12000尸体在来年的春天一定能肥沃土地。

    长出茂盛的花草,养出膘肥体壮的牛羊。可能明年冬天的人比较少,粮食也足够,就不用再开战了吧。可是过几年富足的人们生下了孩子,粮食又不再够吃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方去,没有人能阻挡,当年天可汗领兵南下也失败了。世界上很多事都是无奈的,人数和牛羊的数量都遵从着自然生长的周期,也不乏粮食充足,人们又不想生育的年代。

    雪豹部众将士为了羞辱雄鹰部,把鹰崇敏即刻送给了“痴呆的世子”,然而世子对此一无所知,只是帐篷里多了个侍女,没感觉有多大的变化。北原人崇尚强者,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大草原大雪山上,只有足够勇猛才能赢得尊重。鹰崇敏看着五岁的王晓羡,身材显得肥球一样圆润,眼神里皆是刚毅,粗实的手臂露在初春的空气中,显得很是强壮。高昂的头颅,眼睛迎着寒风凛冽,第23把木刀向前劈砍着吊在木桩上的土拨鼠,俗称吊打。

    鹰崇敏心想,这世子也不像是传闻中的痴呆瘦弱啊。时间线回到两年前,王雪豹将王晓羡交给刘士杰和大祭司抚养教导,从那时候起就再没关心过这个世子,毕竟三年观察期都过了,首领也没看望过这个倒霉的世子,应该是放弃了吧。

    对此时此刻的鹰崇敏,大人们做的决定并没有过问她的意见,仿佛她就如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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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和的一千羔羊,不过是一件附加的物品,两个被世界遗忘的孩子,在此,天可汗103年见面了。

    人类的悲欢从不相通,昨天还被奉为天才二境武夫鹰崇敏是对命运投降,为了部落只能甘愿为奴。至于王晓羡,他恨自己在武道修炼上寸步难行,两年了,整整两年只进步到了一境武夫,只能说是堪堪入门,能窥视又不能更进一步,越是这样他越是反抗。

    每天练两小时不行,那就四小时,四小时不行就八小时,最后到了16个小时都在练习,吃饱喝足倒头就睡,醒来又继续。像摩尔定律增长模式最后也只能慢慢挤牙膏了,似乎1纳米的cpu制造工艺之后,很难突破到皮米,飞米,阿米(醇风没有开玩笑,百度是这么写的)。

    王晓羡心中对自己的无能感到很是愤怒,仿佛是初中中考最后那道数学题,三个三角形的变换证明相似,可就是理解不透,等他把整整一页纸的答案背熟了,考场上王晓羡胜券在握,然后看到了四个三角形变换证明相似的题目,那一刻他感觉遭到了整个世界的背叛。

    “纵使我身形俱灭,也定将恶魔斩杀”,每到绝望之时他都会喊出那句台词,想起自己的大会员和lv6账号。王晓羡给自己用尽仿佛提起精神来练习刀法。可是凡人怎么能天生体质斗争呢。大祭司看到世子练习时不时地大喊乱叫,只是当他那毛病还没痊愈。毕竟在唐朝问李白:“你相信光吗?”,也能得到“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回答。

    鹰崇敏拿起帐篷边上的弓箭,将弓箭拉至220度的弧形,瞄准,闭气,射中了十步远的花岗岩石头,箭簇深入其中,足有一厘米深,二境武夫恐怖如斯。对此挑衅的举动,刘士杰也不慌不忙,拉起弓箭就把石头上的箭射中下偏一寸位置。把石头炸开,原本那支箭也掉落了下来。

    这一威力怎么看都是武者的武道水平了,怎么一个痴呆世子的身边居然有武者作为师傅,难道这世子不是真的痴呆,那自己要如何自处呢,本想着一个弃子不需要看他脸色,现在这种情形,怕是只能先作为侍女侍奉王晓羡左右了。

    王晓羡:“姑娘你好像不是我们雪豹部落的人,看你头上的鹰羽,应该是雄鹰部的人吧,你来我这干啥?”

    鹰崇敏寄人篱下:“婢女是雄鹰部进献给世子的礼物”

    王晓羡:“人也能当做礼物吗?那你这箭术这么厉害,怎么甘愿为奴呢?”

    鹰崇敏气得直咬牙:“是我父亲鹰智翔的命令,雪豹部兵强马壮,如果跟随雪豹部,雄鹰部将会在北原驰骋更广阔的草原”。

    王晓羡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个婢女啊,这婢女居然脾气这么大,上来就是射箭把他家门口的石头射坏了一个,草原上石头很是稀少,王晓羡把这块大理石放在家门口当做假山,没想到风水局居然一个婢女破了。

    “既然是婢女,且一旁等着,待我练完刀法,你替我沐浴更衣吧”。这一句直把鹰崇敏羞红了脸,虽然五岁七岁都没发育身子,这世子居然如此狂放。跟了这么个世子,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呀,一定要逃离这个部落。“是,世子,我这去给你准备衣物”,然后江北斗的搓背活就此失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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