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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獠牙

    习惯了他沉默顺从的模样,几乎让老板忘了,昨夜后台的林屿英也是这样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老板脸红脖子粗,七窍生烟。

    “丁先生,你到底同不同意?”

    林屿英静静地看着他,如耐心等待猎物断气的猎人。

    老板呼吸急促,胸膛起伏,眉毛竭力维持舒展,以求亲和。可他瞪着眼,眼球略显凸起,鼻底呼啦啦地冒热气,嘴活像不利索的拉链,合不上也张不开,各有想法的五官组合在一张脸上,分外滑稽。

    到底是讨价还价的老手,他从嘴里挤出一串语重心长的“关心”:“屿英,就算你离开了丁氏,以后的路还长,咱们还能相互帮衬呢。”

    “再说,你总不能老麻烦任先生,是吧?”

    正所谓没有永远牢靠的大腿,但有永远可以生财的门路。任逸心里只有项博衍,随时有可能抛弃林屿英;而只要林屿英配合,老板愿意出后续的稳定合作。

    林屿英端碗的手一滞,手背下的青色血管清晰纤长,薄弱秀美,像美丽的植物,好像这样的植物不依赖外物,就很难活下去。

    老板抓紧机会,故作体贴地强调:“任先生百忙之中坐镇于此,是你的福分,你要好好珍惜,不让他费心,对不对?”

    人尽皆知,任逸最不待见麻烦的人。有求于他而价值不足的人,其下场往往是被无视疏远。

    老板偷偷瞄了任逸一眼。

    原以为任逸是来给林屿英撑腰的,但后者神情淡漠,像游离于规则之外的旁观者,对他传达的意思不置可否,以他对任逸的了解,八成是默认了对林屿英的态度。

    所以,林屿英最需要的不是钱,而是自保的资本。

    老板宛如抓住一线生机,恳切热情:“屿英啊,大家有钱一起赚,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了,你得饶人处且饶人……”

    哐当!

    林屿英的手很稳,看似轻拿轻放,桌面却在挨上瓷碗的那刻剧烈震动,碗口也荡出水花,老板心头也随之一震。

    “丁先生,五年来,我挑最重的担,拿最少的钱,一个月只休两天,你怎么没想过饶了我?”

    林屿英身体微微前倾,眉眼如画,明锐危险。

    “你骗我签下枪手合约,美名曰‘多历练历练我’;”

    “我拒绝加班,你反复提及我妈的事,美名曰‘人要感恩’。”

    “但,你从来没提过加薪加休。”

    老板瞪着眼,不由得往后缩,后背冷不丁撞上椅背,嘎吱嘎吱的闷响。

    林屿英指着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狗腿,面无表情,“就连这些走后门进来的混子,逢年过节都比我多拿好几张超市购物卡。”

    条理分明,句句属实。

    任逸目光轻扫过老板窘迫的脸。难怪以前喊林屿英出来吃饭,都会被拒绝,原来,他是真的在加班。

    老板还想说些什么,林屿英食指敲击桌面,脸上骤然浮出深刻的讽刺。

    “丁先生,这,就是你所谓的帮衬?”

    老板老脸一红,小声说,“现在不一样了,你是我的座上宾……” m..coma

    “你的鬼话我一句也不信,”林屿英伸手,将合同往老板面前推了几分,两眼微眯,如同困顿的猫,“我这不还价,你要嫌贵,尽管报警。”

    老板木着脸沉思两秒。林屿英的眼死死咬着他,凛冽清澈,纯净得像沾不得一粒灰。

    他实在不懂,林屿英二十七岁的人了,怎么还和五年前一样天真理想。

    而理想天真的人,总是不堪一击。

    他忽而冷哼:“那你报啊,现在就报,反正犯罪的不是我。”

    此言一出,狗腿们浑身打颤,林屿英眼底一动,迟疑。

    领导做久了,老板很懂得恩威并济,林屿英不识好歹,就别怪他亮杀手锏。

    “柏云间进去了,歌曲版权还在丁氏,我另立一个新人来唱,公众很快就会忘记柏云间。”

    柏云间发软的腿倏然痉挛,他扶着墙,无法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丁瀚波!”他厉声尖叫,“是我给你赚了那么多钱!你过河拆桥!!!你无赖!!!”

    “蠢货,”老板回以他阴冷厌恶的眼神,“没了我,你什么都不是。”要不是他的团队悉心打理,柏云间本人早被黑料冲烂了。

    “明明是你们没了我,才什么也不是。”林屿英冷着脸,毫不留情。

    老板噎了下,“你真的什么都不懂。”

    “哦,”林屿英淡淡道,“那你说,我听着。”

    他坐姿端正,坚定如山,五指却不自觉地收拢成拳。老板心下了然,往日在公司被训斥,林屿英也有这样的动作。

    所以,他不过是虚张声势,不足为惧。

    老板活动筋骨,敞开胸怀,换成仰靠在椅背上的姿势,眼底满是掩不住的得意。

    “真走到这一步,版权和钱,你什么都拿不到!”

    林屿英静默半晌,认真地说:“你的名声会坏。”

    “哈,钞票到手就行。”哪个资本家会在意名声?

    “至于你确实写过哪些歌,录音能证明吗?”老板鄙夷地嗤笑,家被翻得底朝天都没翻出半张乐谱,林屿英这小子从头到尾都在演。

    林屿英不动声色,冷若寒泉的嗓音倏然响起。

    “那好,法庭见。”

    瞧瞧,又演上了。这可不是一意孤行,就是搞心态。

    老板“啊呀”一声,配合着张大眼,“歌曲原稿原件都在公司呢,总不能你唱得好,这歌就是你的吧?”

    打蛇打七寸。

    林屿英双唇紧抿,清亮的瞳子里,如有火焰跳跃。

    “你再闹下去,可就得不偿失了,”老板掂起合同,轻飘飘地丢在他面前,“等你报警哦。”

    林屿英垂下眼,眼睫浓长如鸦尾,遮住眼底的情绪。

    他是符合常人认知中的“美人”的,骨正风清,俊秀挺拔。这样的美人失落懊悔最为标致,老板大饱眼福,幸灾乐祸地安慰:“你也别难过,如果你喜欢,我同意你唱这些歌……”

    嗡嗡,嗡嗡嗡。

    手机屏忽而亮起白光,也不知是谁大半夜发长篇广告。老板不耐烦地一瞥,竟是林屿英的微信。

    满屏图片,疯狂更新。

    “这什么?乐谱?”老板疑惑几秒,打趣,“哦,你截了图,这就是你作的了?”

    屋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林屿英轻轻把自己的手机放回桌上。

    “仔细看。”他轻声说。

    “你小子,又在唬人了。”老板“嗨”了一声,同样的套路,他不会再上当了。

    林屿英抬眼,眼瞳深远而平静,让人难以琢磨。

    “仔细看。”他重复。

    这股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倔劲让老板格外起劲,“好好好,让我看看你又有什么新点子……”

    他定睛一看,原来每张图片的最上方,都接了一条截图,仔细记录每个作品在电脑上的创建时间。

    ——创建时间全部集中在工作日的凌晨,或者林屿英的休息日。

    老板浑身震悚,“你!”

    “歌曲的初始版本,在我的私人电脑上。”

    林屿英吐息轻缓,似细密的刀片,剐在老板心上。

    “写这些破歌不用很久,白天去公司默写也很快。电脑现在在任先生家,你要有胆,尽管去偷。”

    老板呆若木鸡。

    嗡嗡。

    林屿英又发来一张照片,一只快递大纸箱里,全是未拆封的信封。

    这只没把黄色胶带撕干净的箱子,很久以前在林屿英的工位上出现过,因为长得太过朴实,搞职场霸凌的人都懒得拿它做文章。后来,林屿英把它带回了家,中午临出门前,又把它寄放在了对门李老太太家。

    他语速很慢,口齿清晰,斯文优雅。

    “我不仅保存了电子版本,纸质草稿和打印件也全部通过邮局盖戳寄回,日期明确,且全部早于公司电脑上的日期。”

    老板心脏停跳一拍,继而闷痛酸胀,他捂住胸口,面如纸色。

    他这才明白,林屿英眼里深不见底的淡漠,是看向鼠类蝗虫的,“你……”

    林屿英轻呵出一口雾似的气,目光清粼,獠牙隐秘。

    “你想打官司?我有的是证据。”

    杀人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