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回想起来,那一年的留学时间其实过得很快。连枝每天都有上不完的课,做不完的小组作业,加上来这念书的代价实在太大,她完全不敢把心思化在学习以外的事情上。
连枝每天都会按时起床,有课的时候就提前去占座,没课的时候就常驻图书馆。她总是会记下教授推荐的书籍,提到过的名人,再找课外的时间去恶补。她没什么爱好,也不爱社交,除了舍友,几乎不认识另外的同学,除了Po和余子晨。
Po是个金发碧眼的美国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了好几岁,明明比连枝年长,却很活泼不爱常理出牌。
当初第一堂大课,整个阶梯教室座无虚席,Po和余子晨来得比较晚,教室已经没什么空位了,除了连枝的前桌和右边的座位。
Po话很多,刚坐下就跟连枝套近乎,连枝只是礼貌地回复了两句,就听见他对前面的余子晨说,嘿,朋友,是你的同胞呢。
余子晨闻言,回头朝连枝颔了一下首。
第一堂课的老师为了活跃气氛,抽人回答问题,叫上去介绍一个自己国家的法律名词。大腹便便的老师拍了拍肚皮,还象征地问了一下有没有人愿意主动分享。
于是Po毫不犹豫地……举起了连枝的手。
连枝这人从来都是文文静静的,不说脏话,但在当时,那句Sh*t就在嘴边发了一半的音节。
也或许是这样的出场方式太过令人印象深刻,三人便因此结缘,后来经常约着一起学习,一起做小组作业。
变得稍微熟悉了以后,连枝就忍不住问他,当时为什么要举她的手。她至今仍能想起当时的尴尬场景,教授高兴地点她回答问题,连枝只能硬着头皮用磕磕巴巴还略带颤抖的声音介绍起来。
太丢脸了,她都没有准备好,准确地说,她都完全没有准备,就这么出了洋相。
可Po很认真地说:“没有啊,你那天表现挺好的,我们都听懂了了啊。”
连枝却完全不认同。
再一次觉得Po这个人很不一般是在两周后,法学院举行的一场模拟法庭辩论赛。
获胜者可以得到一比还算丰厚的奖金,Po在看到海报以后,立马就发给了她和余子晨,说想参加。
可是比赛日期就在两天以后,连枝打起退堂鼓,说时间来不及。
但Po这个人行动力是在太强,下一秒就告诉连枝,已经报名了。
有时候连枝也会觉得苦恼,这人怎么这么没有边界感,她都还没决定要去,对方就擅作主张报了名。更重要的是,两天时间怎么能准备得好呢?不准备好,怎么打赢呢?
当然,她没敢说前面的话。
当时Po刚给她和余子晨买完冰淇淋回来。连枝经常去那家冰淇淋店,祝丞结曾带她去过的店。
Po说:“你先不要想那么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虽然我们的目标是赢,但是哪里有那么多准备完全的战役呢?我们勇敢应战就好,wedon’tneedtobeperfect!”
连枝忧心忡忡的,害怕自己表现不好,害怕又出洋相。
“又?”Po笑话她,“你不会还在介意开学那次吧?我说真的,你回答得真的很好,怎么就不信我呢。喂,Chen,你说是不是?”
余子晨望向连枝,说得极其诚恳:“他说得没错。”
连枝没说话,似乎在思考话里的真实性。
他们花了两天时间好好研究案例,整理辩论策略。上场前,连枝依旧觉得心里没底,Po安慰她:“Bebrave,girl!It’sOK!”
有时候,连枝非常羡慕Po的心态。
至于那场比赛的结果,虽然没有得到奖金,却让连枝有了另外的宝贵经验。
有些一开始看起来很难的东西,当你认真开始去做时,才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
尤其是当她看到被对方唇枪舌剑攻击的Po,滔滔不绝甚至情绪激动地输出自己的观点时,虽然中途出了一些小洋相让整个会场哄笑一堂,但他毫不在意,铿锵有力地将自己的观点捍卫到底。
那一刻,连枝笑不出来,她只觉得有一束光落在Po的头顶。
虽然比赛没赢,但Po心情很好,说要请他俩喝酒。
可连枝不喝酒,于是Po只好妥协带他们去了附近的清吧,给她点了一杯牛奶。
吧台对面有一个半人高的舞台,驻唱歌手弹着吉他唱着乡村乐,很舒服的调调。
也就是在那时,Po问她:“Lian,doyouhateyourself?”
连枝一怔,问他为什么这么问。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Po说:“我感觉你每次提到自己,都是负面的词汇。”
余子晨在一旁说:“这在我们中国,叫做谦虚。”
Po睁大眼睛,很是不解:“是吗?”他喝了一口酒,又对连枝说:“随便吧。不过据我所知,Lian,你是这一届一百多人里唯一一个只有半年工作经验而被录取的人,我还以为你……怎么说呢,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这话说的,多少有点失望的意思了。
余子晨说Po喝多了酒口不择言,叫连枝不要放心里去,“他就是这样的人,直话直说,你别想太多。”
可那晚回到宿舍,连枝却没能像往常一样充满干劲地看书。她坐在椅子上,窗外是如星汉一般的灯光,窗开着,风吹进来,已经有了凉意。
那是连枝第一次思考,自己舍弃那么多都要来这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为了变得更优秀吗?可明明在H大的她已经很优秀了,那她为什么还觉得远远不够呢?真的仅仅是因为祝丞结吗?为了所谓的更配得上他吗?
不是。
真正的原因是,连枝,她……讨厌自己。
因为讨厌自己,从来都不认同自己,所以总是会用所有负面的词语形容自己。就算在别人眼里,她已经做得很好了,但她却觉得远远不够。理想的自己是完美的,如果达不到完美,她就会无比难过、泄气,觉得自己什么都不配。
可是,谁又能十全十美呢?
曾经,祝丞结告诉她,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不可能装一辈子。
现在,她才仿佛懂了他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连枝苦笑,当初为什么始终不愿意向祝丞结坦白自己要留学的事呢?是真的觉得他不会等她一年吗?
不是。
是连枝自己就觉得,她不值得被人等待,因为,她打心底里就不认可自己。
Po第二天酒醒了,买了连枝爱吃的冰淇淋给她赔罪,希望她别往心里去。
连枝接过了他的冰淇淋,说,其实你说得没错。
Po笑了,以一种过来人的心态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他自己的故事。其实故事有些俗套,大概是很多人都有过的经历,认为自己生下来就不一般,要做大事,结果惨遭社会痛打,逐渐接受自己只是普通人的现实。
“接受自己的普通和平庸并没有那么可怕。”Po说:“就像我,虽然理想中的自己是富商大亨精英律师,但现实是助学贷款得还到我死后N+1年,可这些并不影响我现在正在过的生活。
Lian,也许,你可以试着比现在的自己更勇敢一点,没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我们,我们不需要变成完美的人,勇敢去做我们想做的事,就已经很棒了。”
连枝良久没有说话。
Po又继续说:“哎,我今早觉都没睡好就被Chen轰起来给你道歉,行了,你不生气就好了。”
陷入思考的连枝显然没有听出来Po这句话的深意。
那年圣诞节,余子晨和Po找她出去玩,这次Pocrush一位女士,很快就说自己有事要先撤,不用说也知道要去干嘛。只是突然少了一个话多的人,气氛就有些细微的尴尬。连枝和余子晨最多的话题就是学习,他和她年纪相仿,只是他本科毕业以后工作两年才申的研,工作阅历比她丰富。
唐人街有糖葫芦卖,余子晨问她吃不吃,然后给她买了一串。两人从街头走到街尾,天空飘起了白雪,抬头一看,漂亮得不行。
余子晨知道她是南方人,见她都没有欣喜若狂,笑着说道:“你这反应一点也不像南方人。”
陷入回忆的连枝被拉回现实,她苦涩地笑着:“我见过比这更大的雪。”祝丞结曾带她去过的那个北方小城的雪比这里美上一百倍。
可惜已经过去很久了。
她总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想起他。想,他会在做什么?有没有想过她?是不是还怨她?还是说,已经完全忘记她了?
即使过去了大半年,可每每想到他,连枝的心还是会隐隐热痛,一面骂自己不识好歹,一面后悔当初的选择。可若再来一次,她恐怕还是会做出相同的决定。
可有一点,连枝不得不承认,当视野变得开阔以后,心态也会平稳很多。当亲眼见证过很多可能性之后,曾经压着缩在小小空间的卑微的自己仿佛在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年龄渐长心态变化后的平和。
余子晨是在那年春节向她告的白。
迟钝的连枝一直没看出来她对自己有意思。
那天,Po说要和他们一起过中国新年,还买了面粉上门,说要亲手做饺子。连枝的室友都在,于是大家一拍即合准备在家里搞个简陋的年夜饭。
那晚大家都喝多了,除了一向不喝酒的连枝和余子晨。他坐在连枝身边,手握住她的臂膀,说喜欢她。
“谢谢你,”她说:“可是,我有喜欢的人了。”
余子晨不解:“谁?”
连枝想到祝丞结的脸。虽然最后分开了,可她想到他的时候,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他那张温和的、略带笑意的脸。
她摇摇头,却不愿再说。
余子晨没再多问,他知道,阳光好的时候,连枝经常坐在校史馆前面的台阶上晒太阳,然后一个人望着蓝天发呆,像是在想一个人。
从那以后,连枝和余子晨的关系就有些微妙的尴尬,她不再和他们一起上课自习,Po一打听,才知道是余子晨告白失败。
某次在冰淇淋店偶遇,余子晨拦下了连枝,妥协说,他当时就是一时情动,希望她别放在心上。
连枝这才缓下心情,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Po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连枝这么爱吃这家店的冰淇淋,还每次都只要那一个口味,“你不会觉得腻吗?”
连枝摇摇头,“才不会。”
“你真是一个长情的人。”Po评价道。
春节一过,这一年的课程就快接近尾声了。
毕业那天,期待了好久这一天到来的连枝竟有些不舍。
学生们私下组了一个局,就在学校附近的清吧,连枝和室友都去了。多才多艺的同学们还准备了节目,唱歌跳舞,场面好不热闹。
连枝坐在吧台喝牛奶,做一个称职的气氛组成员。
晚会终了,有一位华人男生接过话筒,借了把吉他,说他想给台下的女朋友唱一首歌。
观众们热烈鼓掌。
男生坐到舞台上,摆好了姿势,轻咳了两声,眼睛一直盯着坐在前排的女友。
“那我开始了。”男生话落,悠扬的吉他声通过话筒飘荡过每个人的耳畔。
熟悉的旋律让连枝身形一顿,她将视线从手机上移过来,目光落在舞台上。
有什么东西在脑中迸发,却怎么也无法精准捕捉到来源,她忽然变得慌张,这样熟悉的前奏,到底在哪里听过?
男生的声音落进耳膜,连枝倏然一愣,惊慌地握住室友的手,“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室友勾唇,“是不是很好听?”
连枝点头,焦急地问:“叫什么名字?”
“这世界这么多人。”室友说完,便转过头去继续捧吉他男孩的场了。
连枝只觉得呼吸一窒,听那男生唱着:
【这世界有那么多人,多幸运,我有个我们……】
那年他过生日,她给他弹吉他唱歌,后来他来她房间解闷,随便拿吉他弹了一曲。
那时,连枝只觉得音调很好听,问他是什么歌,他却怎么都不说。
连枝翻开歌词,眼前已有些模糊,后知后觉的,他是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很喜欢很喜欢她了吗?
再一次,思念如潮水般涌来。
那首歌的结尾唱着:
【这世界有那么个人
活在我,飞扬的青春
在泪水里浸湿过的长吻
常让我,想啊想出神】
那是第一次,没忍住拨通了他的电话,在她离开已经快一年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