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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的长评

    很久很久以前,me对于古文很不感冒,甚至于连个喷嚏都不施舍于它,即使施舍了,那喷嚏也不是个整的。但是看了素素的‘王妃’后,me就对古文完全改观了,结论是:古文比现代文要好看得多!

    本书中最爱的当然是小雁雁啦,俏皮、智慧并且相当与众不同,刚穿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竟然穿越了,第二反应是这儿是哪儿?随后就非常坦然的去睡觉了……办的事儿也是能让人目瞪口呆的。架着王妃的身份去买男人滴初夜,这种事,即使是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估计也没有几个能够办得出来,小雁雁可以称之为奇才了,并且依旧打着非往的名号做事儿,还开了酒楼。人手不够时,顺大街上撩来一乞丐和一小贼,可谓是雷厉风行啊,那叫一个爽快:“你们就来我的桃花楼干活吧!”(p.s:原话忘了是啥了,总之就这个意思啦,(*^__^*)嘻嘻……),身为一个王妃,开酒楼不说还愿意让王爷纳妾,“纳吧,使劲的纳吧,能纳多少就纳多少,省的来烦我。”小雁雁一直保持着如此‘健康’的心理活在王府里。(王府有木有名字来着?)屡次被杜芙那贱人挑衅也一如既往的蛋定。对,又想起来一个。刚开始的时候欧阳离镜去她的房里还被整了,记得貌似是被泼了水,当朝皇后的生日party上还打了鼓,认识了玉轩,不识相的杜芙还打玉轩来着,虽然我不是很喜欢流口水的人但是对于杜芙我还是很感冒的,这种银就应该被me滴小雁雁踩在脚底下,还想翻身简直就是自寻死路,活得不耐烦了,话说回来,素素,为啥要给此贱银起一个跟杜甫一样滴名字来,她叫那名字都玷污了那两个字。身为一个青楼婢女只不过稍稍被小镜镜宠爱了一下而已,就以为自己攀上枝头做凤凰了,其实连黑漆漆的乌鸦都不如,但是她的heart是可以跟乌鸦sama皮毛上漂亮的颜色相比了。对于诺冥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感觉以后他可能有点可怜,如果知道了事实,并且敞不开心扉的话,那可就有白白牺牲了一大帅哥啊,想想就心疼。小青和巧儿都很机灵能够帮助小雁雁做一番大事业,也希望她们俩能有个好归宿啊。咳咳,下面要开始baby的yy时间了!!虽然很愿意让小雁雁和小镜镜在一起,但是我更愿意看到,玉轩是装傻滴,不傻了以后顺便和小镜镜好了,哦吼吼吼吼吼,想想那个场景就兴奋啊。“哦,皇兄,我爱你。”

    “恩,玉轩,我也是。”接着吻就连绵不断啦……哈哈哈,当然。小雁雁和小镜镜在一起的结局也未尝不可呀,只要素素写的都ok啦,最后,再祝贺王妃入v,素素happy,me也跟着很happy。祝愿王妃的点击率红红火火,花花开花节节高(有点怪哈……),星星满天飞。引用一下我们学校加油的口号:fighting!!

    忽然想起来杜芙害自己孩子的事了,为人父母最应该疼爱的理应是自己的孩子,利益总应该是在第二位的不是吗,对于杜芙这种利欲熏心的人就应该受到惩罚,说实话,在她诬陷小雁雁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杜芙跟武则天有的一拼,但不同的是杜芙只是个妾而已,并且他也不会爬到王妃的位置,那个位置对她来说太耀眼了,她不适合,我想他应该有这么点自知之明才对,如此一来,下场也不会是像现在这样的惨,人生在世,总会有些许的不如意,可如果将这些不如意发泄到别人身上,或是拿来利用,最终吃的恶果的还是自己,对于杜芙的下场来说算不错了。

    梓素的话:

    嘻嘻,谢谢baby的长评,么一个 ,哇咔咔!!其实杜芙这个问题啦,我当时真的没想到杜甫,嘿嘿,我向杜甫道歉,嘻嘻。至于玉轩和小镜镜 呃 你以为是bl啊,你这家伙真腐。。。哈哈。。xdw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