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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捕猎

    他斜斜向前踏出一步,双掌间早已凝固一团超强气旋,从沈清伟气剑结成的网,直直地钻了进去。

    刹那之间,劲气激荡四溢,然后又归于平静。

    鲜红的血慢慢从阿红胸膛流出来。他的脸色也已惨白,正静静的看着从胸膛里流出的血,仿佛显得很惊讶很奇怪。他惊讶自己只不过才挨上神奇的一指,奇怪的是他居然还没有死。

    沈清伟也在流血,鲜红的血正从他的嘴角慢慢溢出来,滴在他挺得笔直的胸膛上。他的脸色也已变成了灰白色,看着阿红的眼睛时也充满一种惊讶与奇怪。

    他惊讶这一掌并不是想像中伤的那么可怕,奇怪的是还能活下去。

    阿红没有说道话,只是静静看着沈清伟。

    沈清伟也没有说话,也同样看着阿红。

    两个人就这样相互凝望,那凝望的目光里有太多复杂而微妙的内涵。然后,阿红转过身,一步步消失在墨色丛林深处,就再也不见了他蹒跚而萦弱的身影。

    晨雾。大丛林里的晨雾潮湿而迷朦,迷朦的浓雾让人只能看到枯枝恶树迷迷朦朦的影子,看得见,却看不远。

    小溪流动的声音,听起来还是那么让人心情愉快。但现在,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一点愉快的心情。

    食品他们只带了两天的,因为最多也只需要两天就足可以穿过这片大丛林。但两天已过去,他们仍停留在两天前的地方,就连一步都没有走。

    因为沈清伟的伤。

    严格的说,沈清伟所受的内伤并不很重,但以前的剑伤还未痊愈,所以现在他的情况看起来很糟。

    沈清伟是早在出发前,就已经准备了中药,没想到的是,他所受到的内伤程度和次数,超过了他带来的药物。

    西药对沈清伟的外伤还有些作用,但对他的内伤却连半点作用都不起。

    幸好这是大丛林,幸好大丛林里生长着各种植物,幸好这些植物中有一二种是中草药,幸好这一二种草药是治疗沈清伟内伤最好的草药。

    幸好沈清伟本身就是个几乎能把死人救活的医神。

    药在喝。黑褐色的浓汁还在冒着白朦朦的热气,热气刚冒出忽然又幽灵般消失。

    浓汁喝在嘴里,又苦又涩,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味道虽然难以忍受,但却能神奇让你远离死亡的边缘。

    良药苦口这个道理,沈清伟是懂的。所以,他就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就咽了下去。

    “这你也喝得下去?”金星说道。

    “喝不下去就得死,所以,喝不下去也得喝。”沈清伟说道。

    “这东西居然也能治病?”木星说道。

    “很多人都是因为喝了这种东西才又活过来的。”沈清伟说道。

    “你喝过几次?”土星说道。

    “一次,就是这一次,只希望这也是最后一次。”沈清伟说道。

    “你的内伤大约还需要几天才能好。”火星说道。

    “最少五天到六天,但绝不会超过七天。”沈清伟说道。

    “那我们就六天以后再走。”金星说道。

    “能吃的,我们都吃光了。”水

    星说道。

    “我知道。”金星说道。

    “下面我们吃什么?”火星说道。

    “你有没有听说道过,‘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句话?”沈清伟说道。

    “我们即不靠山,也不靠水,我们靠的是树林子。”木星说道。

    “我们就吃树林子。”沈清伟说道。

    “树林子也能吃?”水星说道。

    “不但能吃,而且绝对能吃。”金星说道。

    “说对了。”沈清伟说道。

    “怎么吃?”水星说道。

    “大丛林里至少有三种东西可以吃,就是野菜、野果、野兔。”金星说道。

    “你少说道一种。”木星说道。

    “哪一种?”金星说道。

    “野兽,吃人的野兽,有时候人也可以吃野兽的。”木星说道。

    “错,野兽绝不能吃。”沈清伟说道。

    “为什么不能吃?”木星说道。

    “能吃人的野兽已不多,大多都已因人类的残忍而灭绝或逃亡,我们本就是逃亡的人,又怎能忍心残杀它们?”沈清伟说道。

    “那么谁能分辨出哪些野菜野果,是没有毒的?”水星说道。

    “金星能,因为他在特种部队服役过。”沈清伟说道。

    “说对了,我曾野外生存训练中,一个人在丛林中过了六天。”金星说道。

    沈清伟的眼睛里又充满空洞迷茫之色,喃喃自语:“六天,难道我们真的要在这里等六天?我们还要逃亡多久?还有多久才能了了心愿?”

    晨雾还未散尽,金星就已走出帐篷。因为很多小动物也正是这个时候出来觅食的。

    大森林里幸好有金星,幸好金星学过野外生存技能。所以,他们已在大森林里又活了两天。

    头一次吃野菜还有几分新鲜,再次吃的时候,已没有了一点新鲜感,第三次吃的时候,无论谁都已有些勉强。

    所以,金星决定打点野味。

    他一走出帐篷,却发现还有一个人比他更早。

    这个人就是沈清伟。

    沈清伟正直直的坐在小溪旁,徽闭双眼,静静吐纳内功疗伤。

    几天来,他的内伤好的很快,基本已无大碍。所以,他暗暗松了一口气,已不必太过担心。

    沈清伟这几天担心的并不是自己的伤,而是那些让他头痛的京察。因为阿红既然知道他们在这里,京察自然也会知道他们在这里。

    幸好,京察并没有找到这里。至少现在还没有找到这里。

    金星并没有打扰他,悄悄从他身边走过,向丛林深处走去。

    但他还没有走出多远,就忽然停下脚步,他的眼睛里也一下子亮了起来。

    金星没有想到竟然从天上掉下美味来,可以让他们几个兄弟心情享用个痛快。

    这个美味就是一头鹿,一头公鹿。

    这是一头大约四岁、体重六十公斤左右一只叉两个尖的公鹿。这头公鹿正一步步很小心、很警惕向小溪这边走来。

    它并没有注意到已被人监视,更没有意识到这是它最后一个早晨,最后一次享受溪水的甘甜。

    因为它已落入死亡的陷阱。

    金星并没有作好捕杀一头鹿的准备,所以,他身上只带了一只的手枪。所以,对金星这样的人来说道,三十米远的距离猎杀这么一只鹿,不是容易,而是绝对的很容易。

    不过,唯一还让他担心的就是,不知道一枪能不能打死这头鹿。由于这种枪子弹的装药量比较少,所以它的威力也就相对较少。

    如果一枪不能致命,一定就会将鹿惊走。所以,就必须多打几发子弹,而且是用最快的速度连续射击。

    金星轻轻打开保险,发出“咔哒”一声,但这轻轻一响,在寂静的丛林里,还是显得那么清晰。

    这只喝水的鹿突然抬起头,警惕向这边望来。

    金星几乎没有考虑,用他最快的速度一口气射击五发子弹,清脆而微小的枪声是和惊起的群鸟同时发生的。

    枪声并不比鸟鸣的声音大多少,只在丛林上空只回放了一会,便被群鸟的鸣叫所代替。

    公鹿勉强的挣扎着,在小溪里跑了四五米的距离后,便一头栽倒在水里。

    它还没有死,它的头很努力浮出水面,痛苦地哀鸣着,那哀伤的低鸣流露出对人类的憎恨与无奈。而鲜红的血也从鼻子和嘴里涌了出来,立刻染红了溪水。

    金星迅速冲过来,又补射了四枪。

    公鹿弱于无力挣扎,它的眼睛里也露出一种对生命的渴望与对死亡的恐惧。然后垂入水里,只有它那只宝贵的角浮出水面。

    金星长长松了口气,换下打空的弹夹。

    “好大的一头鹿。”声音忽然从金星的身后传过来。

    金星一惊,回身就看见让他吃了一惊的人。这个人就是沈清伟。

    沈清伟已不知什么时候忽然出现在金星身后,仿佛他一直就在这里,还没有这丛林时,他就已经在这里。

    “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究竟是人,还是幽灵?”

    “我当然是人。”

    “那你以后能不能弄出点人的声音?”

    鹿还在水中飘浮,小溪已被染成红色,红的诡异。

    “想不想吃鹿肉?”

    “不想是傻子,我还没有变成傻子。”

    “想吃就得帮忙捞出来。”

    “好。”沈清伟说道“好”的时候,人已斜斜拨起,然后一个凌空倒翻头下脚上抓住鹿角,没看到他怎么动的,水花飞溅中,人和鹿也已飞了回来。

    金星看着他魔术般的动作,说道:“什么时候我能学会?”

    沈清伟淡淡地说道:“如果你在年轻十年,也许还有这个可能。”

    帐篷内,除了金星,其他人还在睡,因为金星却已将鹿开始了分解。

    鹿肉果然鲜美可口,跟野菜野果比起来,简直就变成了仙品。吃仙品,怎能没有酒?他们居然又喝了点酒。

    肉在吃,酒在喝。就在他们吃的正香,喝的正浓的时候,忽然发生了一件要命的事。

    这件要命的事就是丛林上空忽然传来直升机发动机的声音,不但有发动机的声音,还有阵阵狗叫声正从不远处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