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中计了
中计了!我早该意识到问题不简单,他要真是来找我干架的,不会只带这么几个人来,而且根本不会和我废这么多话,刚才他就是在拖延时间。我顿时有点慌了,赶紧对谢冬青和唐建喊道:“走,你们快走!”唐建道:“走啥呀,有事一起扛。”谢冬青也点头附和:“阿畅,事情是我们一起干的,要有也一起走。”我向他们挥手:“别废话了,待会儿警察过来了,咱们一个也走不了了,赶紧走吧!”那网红冷笑着说道:“走什么走?现在知道怕了?刚才打我们时那股子劲呢?有种别怕呀!”我没理他,继续对谢冬青和唐建说道:“真的,你们快走,这事儿不能让你们也摊上,听我的行吗?”唐建道:“要走一起走,反正我不会丢下你走了的。”谢冬青也说:“对啊,一起走呗。”我肯定是走不了的,我已经得罪这网红了,即使跑得了,要不了多久一样会被抓回去。我继续对他们说道:“我知道你们怎么想的,可现在真不是讲义气的时候,冬青特别是你,你现在绝对不能出这些事,会对你造成很多负面影响的。”唐建随即也说道:“谢兄你走吧,我跟阿畅就在这里就行了。”那网红又开口道:“还挺讲哥们义气的啊!我告诉你们,你们谁都跑不了,今天有一个算一个。”我一直没搭理他,可他一再激怒我,反正已经这样了,不在乎更严重一点。我直接一拳朝他肚子狠狠怼了上去,愤怒道:“你妈的,给我安静点!”他一声痛叫,然后就开始大喊起来:“救命,救命啊!杀人啦……”我头皮发麻,继续冲他俩喊道:“你们赶紧走吧!别墨迹了,你们再不走,以后就不认识你们了,赶紧走!我求你们……”唐建和谢冬青对视了一眼,谢冬青果断拉着唐建跑了。看见他们跑远后,我才长吁一口气。而那网红又开始跟我叫嚣起来:“我告诉你,他们跑不了的,我刚刚都拍下了,你们今天动手的一个也跑不了。”说完,他停顿一下,又继续说道:“现在警察还没有过来,你还有选择,要么让田田加入我们。实话说,我看上你妹妹了,如果能让她做我女朋友,你就是我哥,今天这事儿就算了……”“我去你妈的!”我再也忍不了了,又是一拳直接朝他脸上锤了下去。这一拳下去,他终于安静了,不过警察也来了。……派出所的审讯室里,两名警察庄严地坐在我对面,其中一名年长的负责询问,年轻一点的负责记录。“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老警察面无表情的问道。“高畅,28岁,在明远科技公司任职。”我机械式的回答着。“为什么打人?”“打了就是打了,哪有这么多为什么。”“我告诉你,态度给我端正一点!”老警察凶道。“他在网上跟我约架,然后就这样。”“人家可没动手啊!”“是。”“事情经过跟我详细说一遍。”于是,我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当然我没说有谢冬青和唐建。听我说完后,那警察又问道:“受害方说你们一共有三个人参与殴打,其他两个人呢?”“只有我一个人。”那老警察又凶巴巴的说道:“我告诉你,这里是警察局,你最好给我城市一点,人家可都录像了。”“就我一个人。”我依然坚持道。那老警察冷哼一声说:“你还真是挺讲哥们义气,不过我告诉你,受害方现在还在医院做检查,等伤检结果出来,该有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到那时候你就没机会说了。”“该说的我已经说了,我承认我动手打人了,一切后果我承担。”那老警察冷脸看着我,笑了笑道:“好,很好,那你就在这里等着吧。”他们离开了审讯室,我一个人坐在这狭小的屋子里,只有头上一盏灯和对面墙上挂着的钟,这一切都让人感到压抑。这不是我第一次进派出所,但却是我第一次被关在审讯室里,因为这种强烈的约束而感到极其痛苦。同时滋生的,还有耻辱感。我虽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从来没有犯过原则上的错误,以前也打过架,到哪都是男人之间的解决方式,哪怕打输的一方也没有报警处理。可这次,我却栽在了一个网红手里。我早该想到他有打算的,只是没想到他竟然宁愿挨一顿打,也要将我送进派出所。我认了,但不后悔,即使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有揍他一顿,因为他太恶心了。浑浑噩噩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审讯室的门终于被打开了,还是之前那个老警察。他手里拿着一份资料,无比严肃地走了进来。“冷静了一个多小时,应该冷静下来了吧?”“嗯。”“受害方的验伤报告出来了,属于轻微伤,但对方仍对你保留起诉的权力。”“那要怎么解决?”“现在知道怕了?”“是有点怕。”老警察见惯不怪的笑了笑说:“你同伙的那两个人叫什么名字?”“什么同伙,我没有同伙。”我一口咬定。“都这时候了,你还不愿意把你同伙供出来?”“我都说了,只有我一个人。”“你一个人能把人五个人打成那样?”我笑道:“警察同志,就那五个跟细狗似的小年轻,你觉得对付他们需要很费劲吗?”警察似乎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又笑了笑道:“行了,这件事情的经过我也了解清楚了,我也和那几个小年轻户口所在地的民警沟通了一下,他们算是惯犯了。”“对嘛,所以这事儿不光是我一个人的过错。”我相信咱们的警察叔叔还是光明磊落的。“但是,”他停顿一下,又加重语气说道,“不管他们怎么样,但你先动手的对吧?人家也没有还手,对吧?”“对。”“所以,总结起来还是你的不对。”“那些事儿到底怎么解决?”“目前受害方还没说,已经在来所里的路上了,待会儿你们面对面聊吧。”“那如果聊不拢呢?”警察耸了耸肩道:“那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走法律程序,我这个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听完警察说的后,我倒吸一口凉气,同时心里也开始慌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