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这样的国际大公司一步步蚕食亚洲音乐市场份额,等最后反应过来想入场了,哪还有你的位置?典型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别说海外了,华星在大陆和湾湾都没有分公司,如果有的话,何至于每次发专还要跟别的公司合作,大家多分点油水不好嘛?
这对人气急升的李威来说,今后的推广和发展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局限性。
再则就是华星的版权共享模式也不符合李威这个后现代人的既得利益。
好端端的一个馍自己吃都嫌不够,还要分一半出来给别人上供,更吃不饱了。
以前李威是没有钱,而且他也要遵守契约精神。
如今他有钱了,收购嘉音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绰绰有余,等有了自己的公司兜底,他断然不会再有答应这种要求的理由。
至于外语歌的版权那就更别想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李威还指望拿这个作为接下来两年内嘉音的主要收入来源呢。